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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屏信息发布审批

办事流程

1.填写申请表:各部门向宣传部提出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在相关附件中下载《浙江农林大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递交申请表:在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申请,或将申请表直接递交给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421),电话63748685(9298685)。

3.核实信息:若递交纸质申请表。申请部门印章、负责人签字需清晰可见。

4.处理申请:宣传部审批确认,并安排人员发布信息。


材料清单

1.《浙江农林大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相关附件

序号 事项名称 附件
1 浙江农林大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doc 下载

常见问题

1. 浙江农林大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目前仅限于东湖校区南大门、活动中心正大门两块屏幕的使用申请。2. 《浙江农林大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内须准确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便于审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