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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办事流程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填及复印无效)。
2.提交学校计财处(行政楼217, 12号窗口,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1596)处审核,加盖部门公章。
3.提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活动中心321,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2271)对《申请表》/贷款资料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4.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5.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1,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2271)。
6.学校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及资金拨付。
7.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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