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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流程
办事流程
1.教务处下发开展助讲培养通知
2.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各学院(部)教学办报名
3.各学院(部)将参加助讲培养的老师名单汇总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公布纳入助讲培养的教师名单
5.按规定时间完成助讲培养后,向学院提交填写完整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由学院开展考核工作
6.考核通过名单报送教务处
7.经审核后,教务处发文公布完成助讲培养的名单,并发下助讲培养合格证书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序号 | 事项名称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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