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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款项使用审批流程
办事流程
1.受赠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审批表》和附件1或附件2,提交到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2.经基金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流程返回至受赠单位,由受赠单位打印《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审批表》和附件(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单位盖章后,将所有表格和报销票据交至基金会秘书处;
3.基金会秘书处审核、负责人签批(使用金额在3万元以上,经基金会秘书长审签后,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签批)、基金会盖章;
4.基金会秘书处将表格和附件以及报销票据交基金会财务,由基金会财务支付相应款项。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序号 | 事项名称 | 附件 |
1 | 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审批表.doc | 下载 |
2 | 附表1: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票据清单.xlsx | 下载 |
3 | 附表2: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校外专项奖(助)学金发放清单.xlsx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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