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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项
办事流程
1.每年1月前后:发展规划处发布项目结项通知,学院(部)、部门发动和组织教师申报,教职人员登录校园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2.每年3月份:学院(部)、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并汇总,发展规划处进行汇总与形式审查、委托项目与预研项目结项审核,重点项目评审由项目评审专家组进行。
3.每年4月份:发展规划处公布项目结项通知,学院(部)、部门纳入学术研究项目管理。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序号 | 事项名称 | 附件 |
1 | 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项书.docx | 下载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