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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奖励申报、评审、发放

办事流程

1.以学生为主体,实行个人或团体申报

2.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学生处牵头,会同教务处、团委、体军部对材料进行汇总、审定,相关部门按规定格式提供奖励经费发放表;

4.计财处负责将奖励金额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账户。

注 :学科竞赛、论文和专利类奖励材料交教务处,文艺竞赛类奖励材料交团委,体育竞赛类奖励材料交体军部,政府荣誉类奖励材料交学生处。


材料清单

1.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文艺竞赛)2.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体育竞赛)3.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政府奖励)

相关附件

序号 事项名称 附件
1 附件1: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文艺竞赛).xls 下载
2 附件2: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体育竞赛).xls 下载
3 附件3:2018年度学生素质奖励报表(政府奖励).xls 下载

常见问题

1.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2.校外奖励材料以获奖证书为主,校内奖励材料以正式文件为准。获奖证书系审核时要求验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认定级别以证书盖章或发文机关最高级别为准,同一作品或事迹获得多个奖项,只记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奖励;4.团体赛队员人数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奖励金额乘以系数1.2;团体赛队员人数20人以上不满30人的,奖励金额乘以系数1.5;团体赛队员人数30人以上的,奖励金额乘以系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