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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就业补助等资助工作

办事流程

1.学生填写申请

2.学院审核

3.学生处审核、备案

4.计财处发放


材料清单

1.《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2.《浙江农林大学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3.《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相关附件

序号 事项名称 附件
1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下载
2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xls 下载
3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下载

常见问题

1. 学费减免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意外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免学费专业的学生除外)。2. 各学院减免人数应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3. 各学院应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实际生活情况、受资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减免名单和等级;同等条件下,学费减免对象应优先考虑家境特别困难,无力缴清学费的经济困难生。4.每位受助学生一学年所获临时困难补助累计一般不超过2000元,一次性补助超过2000元的,须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