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科技处通知或项目立项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将已立项的项目录入学校科研系统,进入校园门户的科研系统,我的项目下新增纵向项目,并将项目申报书、立项协议书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文档里,信息录入信息需要准确,按照申报书申报情况录入。或进入学校首页办事大厅,搜索“纵向项目立项(含人才启动)”,网址:http://192.168.166.48/service/120,在线录入。
2.项目录入后由相关学院部门审核人进行审核。如果录入信息有误或非科研项目,需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或删除。
3.科技处审核立项项目,信息正确审核通过,信息有误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或删除。
1.《项目申请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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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 下载 |
1.项目批准号为立项协议书上编号,非科技处项目编号。
2.非科研项目(其他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不可以录入纵向科研项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