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服务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科学研究
归属部门:科技处
办理部门:科技处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426,行政楼42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3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慧玲,徐睿
联系电话:63732747,63748615
已访问10392次,被收藏1次。
1.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证书或结题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方式,在科研系统中提交,或进入学校首页办事大厅,搜索纵向变更与结项,网址:http://192.168.166.48/service/305,点击项目后的编辑,将结题材料提交至项目文档处,然后点击项目后的申请变更,变更原因为“结项”。
1.《项目验收申请表》
1. 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期内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需提前6个月办理延期结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