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家具校内报废(不含处置环节)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设备处

办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113、行政楼119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受理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63732726、6109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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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补充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xls 下载
2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损认定表.xls 下载
3 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