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进口产品办理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设备处

办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办理模式: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行政楼111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无法确定时限

联系人:金丽芳

联系电话:63740896(内线)929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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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申请表

各部门向采购中心提出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相关附件中下载《采购申报表》、《采购清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报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 递交申请表

将申请表纸质文档递交给采购中心(行政楼111),电话637458967(9295896),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中心邮箱。

3. 核实信息

以原始格式形式发送所有申请表,同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报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还需以扫描件形式,且申请部门印章、部门负责人签字清晰可见。

4. 处理申请

采购中心审核确认,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申报。


1. 《采购申报表》

2. 《采购清单》

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报告》

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1.采购申报表.xls 下载
2 2.采购清单.xls 下载
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报告.doc 下载
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doc 下载

1. 《采购申报表》必须单位盖章,经费负责人签字。

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均需要5位非本校的专家论证

3.  采购内容中若含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的,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计算机购置申请表》;

4.  采购内容属于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详见每年财政厅发布的文件),需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选择,并将网址粘贴在《采购清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