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申请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科学研究

归属部门:合作处

办理部门:社会合作处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410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根据外单位办理时间

联系人:应永红

联系电话:63866640(929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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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审批表

科技成果完成人如有成果转让意向,在相关附件中下载《浙江农林大学技术成果转让审批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其它部门审核审批

将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经科技处对成果进行有效性和权属审核。

3. 递交审批表

将审批表以书面形式递交社会合作处,并附转让合同初稿、成果证书复印件、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

4. 审批并办理转让

社会合作处根据转让价格直接审批或报学校审批,并按规定公示。如需市场定价,则进入拍卖或挂牌交易环节;协议定价则直接签订转让(许可)合同。


1. 《浙江农林大学技术转让审批表》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浙江农林大学技术成果转让审批表.doc 下载
2 2.专利转让合同(科技部文本).doc 下载
3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科技部文本).doc 下载
4 4.专利转让合同(知交中心适用).doc 下载
5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知交中心适用).doc 下载

1. 《浙江农林大学技术成果转让审批表》须经全体成果完成人签字同意。

2. 转让价格在5万元以下,须拍卖或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