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合作处
办理部门:社会合作处
办理模式: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410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根据外单位办理时间
联系人:应永红
联系电话:63866640(929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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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交材料
成果转让(许可)款项到帐后,成果完成人向社会合作处提供转让(许可)合同、成果证书复印件、专利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权利要求书,上述四种材料一式五份。
2. 合作处代办
合作处向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技术合同登记,并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技术贸易免税审核。
3. 计财务开具发票
以会计事务所技术贸易免税审核报告连同转让(许可)合同交存计财处,开具发票,办理报帐支付会计事务所审核费。
1. 转让(许可)合同5份
2. 成果证书复印件5份
3. 专利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5份
4. 专利权利要求书5份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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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财处开具发票时,应提供受让企业的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