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使用调整申请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房地事项

归属部门:公管处

办理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理模式:线上办理

办理对象:校内单位

办理地点:行政楼10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30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永仁

联系电话:929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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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房产办

3.提交分管副处长和处长,报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商讨

4.报分管校领导

5.房产办向申请部门反馈



1.《浙江农林大学公用房使用、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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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农林大学公用房使用、调整申请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