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过渡住房申请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房地事项

归属部门:公管处

办理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理模式:线上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10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3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9292282

已访问10564次,被收藏1次。

1.个人或部门提出过渡住房使用书面申请

2.提交房产办

3.提交分管副处长和处长审批,报住房委员会商讨

4.房产办向申请人或部门反馈


1.过渡住房使用书面申请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过渡住房住宿申请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