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公管处
办理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理模式: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行政楼10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6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红娟
联系电话:63730926(9293926)
已访问3487次,被收藏1次。
1.学校各部门根据公共部位零星配置的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置理由与依据。
2.建管处对各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最终采购计划。
3.建管处管理人员根据采购需求,需要填写采购计划的,由建管处审核、处长签字后向设备处提交采购计划。
4.建管处负责落实采购相关的询价、采购、资产登记。
5.按照实际采购的金额,提供正规发票,进行报销。
1.《公共部位零星配置申请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
1 | 公共部位零星配置申请表.doc | 下载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