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信息中心

办理部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学11-20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正法

联系电话:63748146(92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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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摄影摄像预约》表发起申请。

2.宣传部审核。

3.信息中心进行派单。

4.执行人给申请人反馈。

5.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进行摄影摄像活动。

6.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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