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换发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教育教学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17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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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补办流程:

1.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办及其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章

3.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在校“就业信息网”公示7天

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办理时间:毕业当年8月20日前——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17)

注意事项:

已签约遗失:需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未签约遗失:需在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

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伪造就业协议书、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视情节轻重,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该生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协议解除换发流程:

 1.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换发申请表》

2.原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所属人社局签章,同意解约;或单独出具解约证明。(盖章需与协议书上一致)

3.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办及其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章

4.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回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5.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并发放新就业协议书

 办理时间:毕业当年8月20日前——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17)


1.协议书补办准备材料

   《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协议书解决换发准备材料

   《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换发申请表》
    原协议书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1、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下载
2 2、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换发申请表.doc 下载

注意事项:

1.已签约遗失:需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2.未签约遗失:需在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

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伪造就业协议书、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视情节轻重,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该生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