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申请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医保计生

归属部门:公管处

办理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A12校卫生保健中心

办理时间:每年一次集中受理(12月份)

承诺期限(工作日):6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运强

联系电话:929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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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办理一次,具体办理时间关注校内通知。

2.申报条件:已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并且没有再生育二胎的事业编制和学校正式在编合同制员工。独生子女奖励费享受至子女14周岁。

3.独生子女奖励费:每孩每年300元。

4.所需证件:独生子女证。


1.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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