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证遗失、改派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教育教学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17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一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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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补办流程:

1.校“校就业信息网” 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

3.毕业当年8月20日前: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并发放新报到证。

   毕业当年9月1日后: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并发放新报到证。

注意事项: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


报到证改派流程:

1.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2.原已就业:原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所属人社局签章,同意解约;或单独出具解约证明。(盖章需与协议书上一致)

   原未就业:原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所属人社局不用盖章。

3.已落实新单位:新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或所属人社局签章,并附上新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未落实新单位:新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

4.毕业当年8月20日前(带原报到证、新录用证明):

   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并收回原报到证,发放新报到证。

   毕业当年9月1日后(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报到证、新录用证明):

   (1)浙江省内调整(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①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调整就业去向:到本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章并收回原报到证,发放新报到证。

   ②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章并收回原报到证,发放新报到证。

   (2)跨省调整:(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由市县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县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签章并收回        原报到证,发放新报到证。

 

1、报到证补办准备材料: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报到证改派准备材料: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原报到证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下载
2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