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设备处
办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请补充
办理时间:工作日
承诺期限(工作日):部门审批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文文
联系电话:92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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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报废年限确须报废的需填写《报废技术鉴定表》
设备家具报废审批流程为校内审批流程,终审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终审后由相关单位联系部门方可进行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