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薪酬发放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74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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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申报岗位

2.学生处(学院)审核岗位和岗位公布

3.学生申请岗位 

4.招聘录用与结果公布

5.各用工单位报送勤工助学工资

6.学生处(学院)审核,计财处发放工资

1.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

4.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

5.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

6. 《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工资发放情况》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 下载
2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下载
3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xls 下载
4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xls 下载
5 附件5:学院(部)勤工助学工资发放情况.doc 下载
6 附件6: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xls 下载

1.各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学生;

2.各用工单位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录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录用总人数的70%。

3.学院在签署意见时,同一学生的申请表只能签署一份,以免一人多岗。一经发现“一人多岗”,取消该生本学年勤工助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