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研工部、研究生院
办理部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研究生
办理地点:行政楼414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7天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610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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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
3.学院审核
4.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发放学费补助
1.申请表
2.学校审核汇总表
一、申请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 日制 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全曰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收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