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访问4466次,被收藏1次。

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办事流程

1.由申请人(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配偶单位需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

2.申请人同时提供房改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核。

3.人事处审核申请人相关信息,如配偶为校内的,同时审核。

4.建管处根据申请人及申请人配偶相关房改政策享受、校内政策性住房安排、租房补贴享受等情况核算住房公积金补贴。

5.报临安区住建局审核。

6.提交分管副处长和处长,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7.通知计财处,汇款至临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补贴。

注:1.本申请仅适用新进教职工,原先已在校内工作的教职工暂按原定政策执行。

2.申请人和配偶每一处的户籍登记变动,都要出具原户籍登记所在地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房改情况证明。

材料清单

1.《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相关附件

序号 事项名称 附件
1 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doc 下载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