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房地事项
归属部门:公管处
办理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理模式: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行政楼10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6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929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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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申请人(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配偶单位需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
2.申请人同时提供房改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核。
3.人事处审核申请人相关信息,如配偶为校内的,同时审核。
4.建管处根据申请人及申请人配偶相关房改政策享受、校内政策性住房安排、租房补贴享受等情况核算住房公积金补贴。
5.报临安区住建局审核。
6.提交分管副处长和处长,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7.通知计财处,汇款至临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补贴。
注:1.本申请仅适用新进教职工,原先已在校内工作的教职工暂按原定政策执行。
2.申请人和配偶每一处的户籍登记变动,都要出具原户籍登记所在地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房改情况证明。
1.《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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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农林大学新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doc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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