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学生因公参照执行)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出国出境

归属部门:国际处、港澳台办

办理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教职工 / 本科生 / 研究生

办理地点:行政楼124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根据手续进度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63740038(929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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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审核:审核同意后,从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填写《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内部公示表》(事先公示及日程安排),同时从国际处/港澳台办或组织部网站上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原件一式三份),所在学院(部)、部门分管国际化领导签字后递交组织部审核,交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备案。

2.组织部审核

3.公示:申请人将《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内部公示表》(事先公示及日程安排)后进行出访任务校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东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布告栏)。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从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上下载《浙江农林大学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人员名单和《日程安排表》

4.申请人将以下材料:

①《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内部公示表》;

②《浙江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表》;

③《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④出差审批单;

⑤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⑥《浙江农林大学出国(境)人员登记表》;

⑦人员名单;

⑧日程安排表;

⑨酒店订单(申根国家须提供);

⑩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须提供)递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行政楼124室),电子表发送至international@zafu.edu.cn。

5.国际处/港澳台办报文,经国际处领导和人事处领导审核、学校办公室领导初审、分管校领导会签、校长签批、国际处校对、学校办公室核稿(中层干部须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省外办出具任务批件后,由国际处/港澳台办出具介绍信,穿深色上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因公电子护照个人资料登记卡》、《签证事项表》、邀请函复印件前往浙江省外事出国人员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石函路1号,咨询电话:0571-87054901)领取批件,采集生物信息,办理证照,并领取签证表及有关签证材料(办理通行证无须领取)。

7.护照(通行证)办理完毕(5个工作日),申请人领取将填好的签证表及有关签证材料交浙江省外事出国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签证(赴港澳仅需办理签注即可)。

8.申请人持盖有“供汇联浙江省外办”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浙江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表》、加盖组团单位公章并有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核表》、外方邀请函及中文译文、日程安排、身份证、对公转账对账单等到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凤起路321号)对公窗口办理购汇手续。           

9.浙江省卫生检验检疫局办理健康证明(根据实际需要)

10.签证/签注办好后,办理出国、境期间医疗及人身保险,自行或由机票代理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购买国内航空公司国际机票(航班号须与事先公示材料一致),到国际处/港澳台办接受出国(境)行前教育,办理相关手续。

11.回国/入境后1个月内公示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出具校内审批单,办理购汇核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决算表》并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12.回国/入境一个月内将护照/通行证交国际处/港澳台办,出国/境总结(电子表及纸制各一份)交人事处与国际处/港澳台办(行政楼124室,电话:63740038)。


 申报须知

1.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任务含国家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及其他不在学校办理经费,核销手续的无需办理经费审核;外国人办理任务审批程序同本国人员,持其护照出行;学生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须办理因公任务批件,持因私证照执行任务。

2.时间要求:因公出国、赴港澳申请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美国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

3.工作时限:因公出国、赴港澳预算经费审批计财处需1个工作日,组织部备案需1个工作日,行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备案满7个工作日后,国际处/港澳台办校内上报需2个工作日,学校办公室需3个工作日,相关职能部门会签需2个工作日,校领导审批需5-7个工作日,省外办/港澳办正常需7-10个工作日(省管干部出访至少需20个工作日),办理护照和通行证(含审批旧照)正常需5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办理购汇手续需1个工作日,办理签证时间依照各国驻华使领馆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1至3周),赴港澳签注在办理通行证时同时完成,回国/入境后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任务报批须提交材料清单

1.《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内部公示表》

2.《浙江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表》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及外方承担经费人员无需提供)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4.出差审批单

5.邀请函及翻译件

6.《浙江农林大学出国(境)人员登记表》

7.人员名单

8.日程安排表

9.酒店订单(申根国家须提供)

10.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须提供)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附件1: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doc 下载
2 任务审批表及人员名单.doc 下载
3 日程安排表.doc 下载
4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教师学生用表).doc 下载
5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省管干部用表).doc 下载
6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中层干部用表).doc 下载
7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教师学生用表).doc 下载
8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省管干部用表).doc 下载
9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中层干部用表).doc 下载
10 浙江农林大学出差证明(中英文).docx 下载
11 浙江农林大学出国(境)人员登记表.doc 下载

1.什么时候可以办因公护照或通行证?

申请材料交齐给国际处后,走校OA流程,经国际处、人事处、校办等部门联合审批,国际交流合作处整好请示文件上报上级审批单位审批(省外办),整个审批一般需3周(赴台湾例外——审批工作日不确定),待拿到批件后,即可申办因公护照或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