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15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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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年10月份,首贷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准备相关材料。续贷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核
3.学生本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银行现场审核(续贷学生不用)
4.学生处审核汇总贷款及续贷学生材料
5.银行审核
6.银行审核通过放款,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7.学生处制表
8.计财处比对银行实际放贷和学生缴费情况,多退少补,已交学费的将退还至与学生绑定的建行卡,未交的将直接抵交学费。
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所需的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材料,等待银行现场审核。
1.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
2.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告客户书;
4.国家助学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8.贷款学生家长出具的书面确认书;
9.工行E时代卡正面复印件;
10.两位见证人老师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11.学院提供的贷款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12.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纪念联与报到联皆可),老生:提供历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就读期间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取消申请资格;
1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其中材料1、2、13由银行提供空白原件,3、4、5、7、8、10、11请学生自行到相关附件中下载。审批表一式二份,合同一式三份,其它全部一式一份,学生务必认真填写。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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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商银行告客户书.doc | 下载 |
2 | 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面谈记录.doc | 下载 |
3 | 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粘贴表(受贷人资料).doc | 下载 |
4 | 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 下载 |
5 |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doc | 下载 |
6 | 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粘贴表(见证人资料).doc | 下载 |
7 | 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doc | 下载 |
8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数据采集表.xls | 下载 |
9 | 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 下载 |
一、对象
申请对象:主要面向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续放对象:已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符合续放条件的学生。
二、申请额度
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
三、银行将停止发放该生的贷款的情况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
(3)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失踪、伤亡、开除等终止学籍或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本学年不在校就读;
(4)上学年贷款已停放;
(5)有不良信用记录;
(6)学生书面申请停止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