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地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其他事项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15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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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年10月份,首贷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准备相关材料。续贷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核

3.学生本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银行现场审核(续贷学生不用)

4.学生处审核汇总贷款及续贷学生材料

5.银行审核

6.银行审核通过放款,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7.学生处制表

8.计财处比对银行实际放贷和学生缴费情况,多退少补,已交学费的将退还至与学生绑定的建行卡,未交的将直接抵交学费。


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所需的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材料,等待银行现场审核。

1.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

2.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告客户书;

4.国家助学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8.贷款学生家长出具的书面确认书;

9.工行E时代卡正面复印件;

10.两位见证人老师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11.学院提供的贷款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12.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纪念联与报到联皆可),老生:提供历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就读期间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取消申请资格;

1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其中材料1、2、13由银行提供空白原件,3、4、5、7、8、10、11请学生自行到相关附件中下载。审批表一式二份,合同一式三份,其它全部一式一份,学生务必认真填写。


序号 附件名称 下载
1 工商银行告客户书.doc 下载
2 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面谈记录.doc 下载
3 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粘贴表(受贷人资料).doc 下载
4 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下载
5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doc 下载
6 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粘贴表(见证人资料).doc 下载
7 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doc 下载
8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数据采集表.xls 下载
9 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下载

一、对象

申请对象:主要面向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续放对象:已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符合续放条件的学生。

二、申请额度

    本科生不超过8000/学年

三、银行将停止发放该生的贷款的情况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

3)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失踪、伤亡、开除等终止学籍或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本学年不在校就读;

4)上学年贷款已停放;

5)有不良信用记录;

6)学生书面申请停止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