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服务事项【联办件】
服务主题:教育教学
归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办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办理模式:联合办理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742271
已访问3279次,被收藏1次。
1.学生申请
2.学院审核,公示
3.学生处审核,公示
4.计财处发放
1.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 《浙江农林大学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申请表》
3. 《浙江农林大学“刘霆孝心奖励基金”申请表》
4. 《浙江农林大学校外专项助学金申请表》
5. 《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6. 《校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下载 |
---|---|---|
1 |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 下载 |
2 |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申请表.doc | 下载 |
3 | 附件3:刘霆孝心奖励基金申请表.docx | 下载 |
4 |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校外专项助学金申请表.doc | 下载 |
5 | 附件5: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xls | 下载 |
6 | 附件6:校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xlsx | 下载 |
1. 国家助学金分秋学期、春学期两批次发放给受助学生。其中一档助学金每生补助400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补助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