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刻制公章申请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承诺件】

服务主题:印章使用

归属部门:党办、校办

办理部门:学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均可

办理对象:教职工

办理地点:东湖校区行政楼202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承诺期限(工作日):3

联系人:侯婧

联系电话:63732700(92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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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刻制新印章

(1)凭机构成立批件原件向校办提交申请,内容包括:印章刻制的必要性、印章保管人、印章

(2)用管理规定、刻印单位负责人签字。

(3)校办审核,审核未通过退回原单位;审核通过,校办提供介绍信、学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

(4)刻印单位凭校办提供的材料及机构成立批件原件到印章店刻印(需要公安局备案过的印章店)。

(5)刻印单位到学校档案馆留印,学校办公室公布启用通知后启用

2、旧章更换

(1)填写旧章更换情况说明表,交校办审核

(2)校办审核,审核未通过退回原单位;审核通过,校办提供介绍信、学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加盖校印的旧章更换情况说明表。

(3)可因单位凭校办提供的材料及旧章到印章店刻印(需要公安局备案过的印章店)。

(4)刻印单位将新印章到学校档案馆留印,并把旧印章交档案馆保管


1.《旧章更换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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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农林大学刻章流程.docx 下载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