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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申报
办事流程
1.科技处根据科研平台上级主管单位通知要求,起草并发布学校组织申报通知。
2.各学院组织遴选、推荐,各科研平台负责人撰写申报文本(如有指定申报系统,则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3.科技处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如是限额推荐,则由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限额推荐。
4.上级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5.签订责任任务书。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序号 | 事项名称 | 附件 |
1 | 国家林草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 | 下载 |
2 | 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 下载 |
3 | 农林智能装备与信息技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申请0415(改).docx | 下载 |
4 |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doc | 下载 |
5 |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申报书.docx | 下载 |
常见问题